电梯定期检验制度1.目的和范围1.1 目的 为了让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1.2 范围1.2.1 适合于电梯使用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1.2.2 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2.职责 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相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3.定期报检流程3.1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运转许可证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明细表,在安全运转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3.2 电梯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之前组织有关人员及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3.3 维保单位在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后,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自我检查报告》,使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有关电梯检验规程的检验要求;3.4 新安装使用电梯每一年经验收合格之后,第二年应到辖区管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并将具体检验时间登记在年检电梯的明细表中;3.5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电梯轿厢内"安全运转许可证"的有效日期,提前一个月向主管负责人报告检验周期,避开漏报少报;3.6 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3.7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月检查有关人员对电梯的报检及检验情况,快速进行处理存在的不足之处,做到本单位管理的电梯 100%报检,对于合同文本中要求维保单位检验和报检的,应当及时跟踪 3.8所有电梯报检工作均由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行安排,协调确保年度安全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3.9 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电梯管理档案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