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临时线作业安全法律规范1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各生产单位电气临时线路管理,确保临时用电安全,特制定本项规定
2 适用范围公司各生产单位厂区内部接用的临时电力、照明和试验线路(指电压在 380V 及以下者)和使用公司电力的厂外各用户
3 具体规定3
1 电气临时线接线之前,应经属地单位主管部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许接线;临时线路使用完毕后,用电单位应当立即进行拆除并向属地单位报告
2 临时线的安装和拆除应当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电工完成,同时设专人监护作业;电工校验电气或焊工需接用电焊机,工作完毕后由接线人负责拆除
3 接临时线的一般安全要求3
1 临时线必须按所接设备容量选择足够截面的导线
2 接用临时线必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并要求悬空架设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 2
5 米,户外不得低于 3
5米,同时应使用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乱缠乱挂
3 全部临时线必须要有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并有漏电保护装置,第一分路必须装设合格的熔断器,临时线必须经闸引出,不准直接从正式线路上连接
4 所使用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要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5 临时线分路不得接在灯头,必须用丁字接法牢固且用绝缘胶布包好
6 临时线如必须放在地面上,应加可靠的保护;若穿钢管时,在管口应装护圈以防割破电线
7 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力管、门窗等距离应在 0
8 临时线与道路交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过公路最低点离地面不得低于 6 米,过铁路最低点不得低于 7 米
9 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害的场所架设电气临时线路
10 安装完毕的临时线,使用人及单位不得擅自更动
4 临时线路最长使用期限为一个月,如超过此期限,使用单位应根据电气安装规程正式安装,并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