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主管安全职责电气主管根据“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组织落实。2、参加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章程和相关记录、台帐,并督促执行。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章程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3、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目标,参加制定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目标。4、参加编制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对培训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改善培训方式。5、监督落实电气检维修作业的安全审批,加强对部门员工及相关方安全日常检查、 监督,发现“三违”现象,对违纪人员快速进行处理。6、协助部门编制电气、动力设备大中修计划,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电气、动力设备造成的设备事故、人身损害事故的调查与处理。7、开展本部门的隐患排查及其治理工作,落实分工、实施监控。8、开展本部门范围的危险源辨识、评估、制定控制措施、登记建档,落实控制 措施。9、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习,并对应急演习的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应急 救援能力。10、参加本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督促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进行整改。11、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上报事故情况;协助参加事故调 查、事故分析会等相关工作。12、开展本岗位定置管理工作。13、参加本部门开展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对存在的缺陷进行改善,确保部门班组岗位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