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带机道串联通风安全措施71304 皮带机道未形成完全独立的通风系统,其回风部分串入71303 工作面,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为了进一步确保 71303 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一、必须在进入 71303 工作面的进风侧(71303 第四部皮带机机尾处)安装甲烷传感器,设置甲烷报警浓度、断电浓度都大于等于0
断电范围为 71303 工作面及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二、串入 71303 工作面的风流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必须符合下述规定:1、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都不得超过 0
5%;2、其他有害气体浓度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规定
即: 一氧化碳≤0
0024%;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0
00025%; 二氧化硫≤0
0005%;硫化氢≤0
00066%;氨气≤0
三、71304 皮带机道掘进迎头采纳风电闭锁,当 71304 皮带机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 1
5%时,能自动切断本工作面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四、在通风管理方面,每小班巡视 71304 皮带机道的风筒吊挂情况,出现不平直或掉扣等问题时,立即进行吊挂并保证其平直
回采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的风量,要按时进行旬测风,搞好风量调节,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五、 加强瓦斯管理和安全检测,严格执行瓦斯巡检制度,并在71303 第四部皮带机机尾处加设瓦斯测点,每小班检查次数二次,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当 71304 皮带机道的回风串入 71303 工作面进风流后,瓦斯浓度≥0
5%、二氧化碳浓度≥0
5%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规定时,要立即撤出 71303 工作面的所有工作人员,切断71303 工作面的供电电源,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安排通防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瓦斯超限时编制排放瓦斯措施严格根据措施施工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