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过程当中潜在重大事故或风险控制1. 生产作业单位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因素,应建议相关部门在以后工程设计中充分考虑防范措施,除此之外,还应对有关的标准法律规范中的要求编制相应的专项措施(方案),对重大危险因素进行控制。2. 与重大危险因素有关的部门,应该制定管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控制,并监督予以实施。3. 对评估出的重大危险因素,作为确定本单位年度目标和管理方案的依据。4. 各级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本职责范围以内的重大危险因素的控制进行监视,以确保其及时有效的实施。5. 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假如经过评估属于重大危险源,应该根据国家制定的重大危险源标准和重大事故预防控制法规,根据图 5-2 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对所属的危险源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对每个重大危险源都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1) 建立企业内应急计划,并对员工进行重大事故预防和事故应急的教育与训练。 (2)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操作和管理人员进行预防事故的专业培训。 (3) 向当地安全监察部门上交详细描述危险源情况的安全评价报告(如属新建工程或项目必须在其投入运转前提交有关安全评价报告)。 在作业生产过程当中,危险因素是客观存在的,正确、仔细地运用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对确定的重大危险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是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