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单位)安全目标责任书为不断优化社区安全环境,打造“安全社区”品牌,增强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管理对象: 梁永镇柏茂社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家庭住户、工商个体户、建筑施工企业等,均属接受目标责任的对象
二、目标管理对象安全义务:1
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积极参加社区安全宣贯教育活动,履行好家庭(单位)应尽的安全管理职责,养成良好的安全隐患自查习惯,及时上报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防范安全隐患扩大或事故的发生
科学使用煤、电、气,不私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改装燃气管道,不封闭门窗使用煤炭烤火、煮饭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街道盲目乱跑,不在街道随意“飙车”,不让小孩独自横穿公路
对房屋及房前屋后的堡坎、电杆等建筑物体、大树要随时留心排查,及时消除小型安全隐患,即时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情况
5、严控易燃易爆物品,煤油、汽油、烟花爆竹经营,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亮证经营,定点储存,登记销售
不参加吸毒、贩毒,不参加邪教组织,及时举报吸毒、贩毒和参加邪教的人员
讲究商业信誉和良知,不卖过期食品、三无产品、地沟油等垃圾食品,讲究清洁卫生,自觉抵制不卫生、不安全的食品
真诚待人,坦诚做事,不背后议论人,不故意为难人,不参加打架斗殴,维护社会风气,促进社区和谐
三、社区工作职责:1
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考核,确保事故的发生前有预见性指导,事故的发生时有应急性救援,事故的发生后有科学性处理
建立定期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制度、汇报处理制度,指导、帮助居民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的宣贯教育,组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定期开展多形式安全演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管理过程当中的经验和典型事迹,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责任追究:管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
对安全事故引发者、工作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