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为做好我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乐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人劳保障局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乐平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乐府办发[2010]6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促进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1、“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2、“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3、“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三、实施范围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员工四、绩效工资的分配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1)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包括生活津贴、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
生活津贴按原定的398元平均发放,岗位津贴按教职员工的所处职称岗位(参照乐人劳字[2010]号文件)按月发放,班主任津贴按每班每月120元标准依据《乐平市实验小学班主任津贴月度过程管理考核办法》按实际工作月核发
(2)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员工的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实行绩效工资按学年度分两个学期进行考核发放
2、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学校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按照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在分配中,根据考核结果和分配原则向一线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五、领导机构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六、绩效考核办法1、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办法(1)制定《乐平市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