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车司机处罚制度1、 必须按时参加当班班前会
迟到一次,处罚 5 元;缺席一次罚款 50 元
2、 绞车司机在井下睡觉,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
3、 出现矿车跳道,视其原因,属于司机失职造成的,一次罚款50 元
造成事故将追究责任
4、 绞车司机脱岗一次罚款 50 元(中途离开算脱岗),特别情况必须经矿领导允许
5、 绞车司机不督促装煤人员装满,记报车数,每车罚款 50 元;虚报一车,罚款 200 元
6、 阻车器、上部挡车拦由绞车司机负责检查、清理,保证正常使用,不正常使用一次,处罚绞车司机 50 元
阻车器、挡车拦不能正常使用时,接班人员有权利进行拒绝接班
7、 绞车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发现一次记录不确切,处罚绞车司机 5 元;一次不记录,罚款 50 元
8、 提升钢丝绳必须定期擦油,绞车离合器必须定期加油,每月 5日、15 日、25 日早班为加油时间,发现一次不根据相关规定上油、加油,处罚绞车司机 50 元
9、 不督促推车人员检查和使用好保险绳、插销及链环,一次处罚绞车司机 50 元
10、 让无证人员操作绞车,一次处罚当班绞车司机 250 元
11、 私自从主提升巷上下的人员,绞车司机发现未汇报,一次处罚绞车司机 50 元
12、 无故旷工,每天处罚 50 元,特别情况需矿领导批准
13、 绞车司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 4 天,超过一天者扣罚 50元/天,并将这 50 元奖给当天代班人
无特别情况的请假必须提前 10小时,请假必须要有假条,没有假条的请假不作数
14、 特别情况的停班,绞车司机必须按时到矿报到,听候安排,否则根据旷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