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区作业安全规程第一条 仔细严格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作业前,确认管线、储罐、机泵、配电、通讯、仪表等各储运设备及消防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第三条 上罐前,触摸消静电扶手,放掉身体静电
上罐时,使用防爆电筒
一次上罐人数应控制在 2-5 人
雷雨天及五级以上风天严禁上罐
浮梯上人数要控制在 3 人以内
检尺、取样、测温等罐顶操作时,应站在上风口
第四条 掀、盖量油孔盖要轻,避开碰撞产生火花;提拉油尺、取样器、测温盒等测量仪器不可过快过猛
取样瓶不许带有金属网或金属标牌
第五条 油罐进出油时要密切监视油罐液位变化,严格防范冒罐、抽瘪
运转油罐要定时上罐检查
每次进出油开始时,要到罐顶上观察 15-20 分钟
浮顶罐查看浮顶有无卡阻、歪斜、冒油现象,查看浮梯有无脱轨、卡阻现象
要注意检查固定顶罐呼吸阀、液压安全阀和阻火器的工作状态
第六条 油罐上的量油孔、透光孔应盖好
第七条 油罐脱水时,必须要有专人监护,防止油品脱出
第八条 罐顶应当保持无积水、积雪和油污
保持罐排水系统畅通
第九条 管线泄压阀每年检验一次
第十条 进行相关管线阀门操作时,要避开死油段胀管或凝管
第十一条 运转容积泵的管线系统,需要紧急停输时,要打开回流系统并确保有足够回流量时可先关阀后停泵,否则必须先停泵后关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