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车机危险源点检查标准危险源点检查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标准1劳动用品穿戴及人员精神状态1.1 根据相关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劳保鞋、口罩等劳保用品1.2 确认人员上岗之前未饮酒,精神状态良好2设备操作前未检查确认2.1 设备操作前检查确认相关部位不得有人;2.2 确认现场无误后,岗位人员再操作设备;2.3 严格根据岗位作业标准和技术操作章程所规定的步骤进行翻车作业。2.4 电器或计算机发生故障时,应当及时上报工长和厂调,立即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用“短接”方式应付生产;一原料正常生产时,严禁使用“调试解锁”操作方式;3设备安全设施、工具1.1 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有井必有盖,并齐全完好;1.2 作业工具、吊具、钢绳、液压千斤顶;1.3 现场巡检通道无障碍物。4检测、修理、维护作业未检查确认4.1 作业前办理相关设备停电手续;4.2 翻车机检测、修理、维护作业进车口必须给红灯;4.3 配合调试翻车多方监护确认;4.4 清理矿槽篦板积料、杂物,篦板上放置跳板,挂安全带、戴防护眼镜。5习惯性违章,违反安全操作章程5.1 执行安全操作章程,禁止单人作业,执行联保互保制度;5.2 禁止接触设备运转或传动部位;5.3 横过铁路一站、二看、三通过。5.4 未经过培训合格和上级批准,禁止代行翻车司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