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人格的培育与教育人格是一个人显著的性格、特征、态度或习惯的有机结合。人格是通过榜样示范、环境熏染、生活实践等长期综合影响逐步形成的。人格一旦形成,会形成严重的习惯依赖,当中的不良习惯足以致命。因此,企业在安全宣贯教育中要根据人格形成规律,加强员工安全人格的培育与教育,塑造员工不准违章、不能违章、不敢违章、不会违章的安全人格,从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习惯决定论——培育安全习惯 习惯是在长时期里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行为、倾向或社会风尚。心理学讨论证明:某件事重复 21 次会成为习惯,210 次有效重复会成为专业,2100 次有效重复会成为专家。习惯左右人的思维方式、观念行为,直至成为“下意识”。行为科学讨论认为:一个人一天的行为中约只有 5%是属于非习惯性的,剩下的 95%都是习惯性的。一种行为重复 21 天以上会形成习惯;重复 90 天,即形成稳定的习惯。一种思想观念假如被验证 21 次以上,十有八九已经变成了你牢不可破的信念。 因此,利用这一规律,企业要加强安全规章管理制度、操作章程的宣贯教育,通过课堂教学、现场示范、实际操作、师傅带徒弟等方式,培育员工养成日常性工作中严格法律规范、一丝不苟地执行安全操作章程的习惯;要广泛推行“手指口述”操作法,使员工的安全行为反复强化,直至成为条件反射,从而形成安全人格。 热炉法则——惩戒不安全习惯 春秋时期,郑国政治家子产曰:“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用手触摸热炉,毫无疑问会被灼伤。企业安全宣贯教育要利用热炉法则,加强对员工安全习惯的培育教育,让违章有如热炉,员工都懂得不得上前触摸,假如有人不听劝告,非要上去摸一摸,结果就是受到惩处。 热炉法则的安全宣贯教育要点为:(一)热炉火红,不用手去摸也知道炉子是热的,是会灼伤人的预防性原则。这就要求企业领导、宣教部门常常对员工进行 员工懂得只要触犯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就一定会受到惩处。(三)当你碰到热炉时,立即会被灼伤的即时性原则。对“三违”员工的惩处必须在错误行为发生后立即进行,绝不拖泥带水,绝不能有时间差,以便达到及时纠正错误行为的目的。(四)不管谁碰到热炉,都会被灼伤的公平性原则。对公平的追求来源于人类的天性,因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要公平合理,对“三违”人员的惩处要公平,不管是工人还是干部出现安全问题都要严惩不贷。 “秃头论证”——纠正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