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责追究考核管理细则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为了强化整体的安全意识,树立人人抓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生产氛围,提高操作者和管理者的大局观,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一、对违章的联责考核对违章的联责考核1、在施工生产现场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现场员工、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纠正、制止
凡是不管、不问、不制止的,接受与违章人员同等处罚
2、班组一个月内连续出现两次及以上相同的违章行为,追究本班班长 50 元罚款,主管队长 250 元罚款
3、班组发生二类违章,处罚班长 50 元,处罚队长助理 50 元,处罚队长 50 元
4、班组发生一类违章,处罚班长 50 元,处罚队长助理 250 元,处罚队长 250 元
处罚分管副经理 250 元
5、班组发生特类违章,处罚班长 250 元,处罚队长助理 250 元,处罚队长 250 元
处罚分管副经理 250 元
处罚项目经理 250 元
说明:上述联责考核,由上到下,逐级执行
二、对事故的联责考核对事故的联责考核1、除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手册》相关规定外,同时执行下列联责追究考核
2、对于伤别的界定,执行《安全管理工作手册》相关规定
3、对于因“违规违章指挥”造成的工伤事故的联责考核,按下列标准加倍处罚
(1)、对轻伤事故的联责考核:每发生一人轻伤事故,现场一同工作的人员每人处罚 50 元;处罚班长 50 元;处罚队长助理 50 元;处罚主管队长 250 元;处罚分管副经理 250 元;处罚项目经理 250 元
(2)、对二类重伤事故的联责考核:每发生一人二类重伤事故,现场一同工作的人员每人处罚 50 元,处罚班长 250 元;处罚队长助理250 元
处罚主管队长 250 元;处罚分管经理 250 元;处罚项目经理250 元
(3)、对一类重伤事故的联责考核:每发生一人一类重伤事故,现场一同工作的人员每人处罚 250 元;处罚班长 2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