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企业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决策程序,提高采购决策效率,提升采购服务水平,根据上级公司相关采购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第二条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党委、总经理室领导下的专业工作机构,负责对辖内集中采购事项进行决策管理。第三条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按照本工作规则确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决策,决策过程遵循“公开透明、民主集中”的基本原则。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常设委员和临时委员。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分管采购管理部门副总经理担任,常设委员由综合部、财务会计部、法律合规部主要负责人担任,临时委员由需求部门、归口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第五条当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委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时,其委员职务自动解除,委员会职位由后续继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第六条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负责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的执行办公室2主任由综合部主要负责人兼任。第七条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职责:(一)指导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审议公司集中采购中长期发展规划;(二)审议权限范围内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三)确定权限范围内的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与限额标准;(四)审定权限范围内的采购计划并审查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五)审议权限范围内的集中采购立项、方案和结果等重大采购事项,并按“三重一大”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六)采购活动中涉及的其他重要管理和监督事宜。第八条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一)负责牵头拟定公司集中采购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二)负责牵头拟定权限范围内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三)负责牵头拟定权限范围内的集中采购目录与限额标准;(四)负责牵头拟定权限范围内的采购计划和编制采购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五)负责牵头拟定提交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议的采购项目材料和其他事项材料;(六)负责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协调、做好会议记录和起草会议纪要等;3(七)负责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三章议事机制第九条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决策采用现场会议、在线会议、流程签报会签等方式进行。第十条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现场会议、在线会议由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议,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召开。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现场会议、在线会议由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