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失控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1 目的法律规范船舶失去控制紧急情况的反应措施
2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船舶
3 定义船舶失控指船舶在航行中因推动系统、舵系统或电站故障而失去控制
1 船长是船舶失去控制紧急情况应急反应的总指挥,负责发布命令
2 大副、轮机长分别是甲板部、轮机部的现场指挥,负责执行船长的命令
3 各职船员服从命令,服从指挥,投入应急反应
1 当船舶发生失控时,值班驾驶员首先应按《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规定显示失控信号,并立即通知船长,船长接报后应当立即上驾驶台进行指挥;值班驾驶员应当保持正规了望,包括用雷达协助了望
当附近有船舶航经时,应发出警告信号与 VHF 警告,并保持 VHF 连续收听
2 船舶应尽快电告生产运营部调度处(分管船还应抄报分公司现场调度科),并时刻保持联系
3 船长应充分考虑各种水文气象情况和周围环境,实行一切手段控制船舶
如在浅水区域航行准备抛锚
4 船长应马上组织抢险,由轮机长带队,全力以赴排除故障,及早恢复船舶操纵能力
如是舵失灵,通知机舱,使用应急舵
5 当船舶在大风浪中失去控制,此时情况更为紧急,除执行上述反应措施及早恢复船舶动力外,还应电台不间断值班,时刻保持同公司联系,请求支援,并尽量与附近船舶和港口联系,取得支持
同时考虑以下措施:5
1 应在船首上风送出足以能阻滞船舶横向风浪的适当构件,如系缆等,也可松出锚或适当长度的链,以使船首迎风,保持首向相对稳定,减缓剧烈横摇
2 核算稳性,测量各水、油仓存量,必要时合并不满舱的水、油、以减少自由液面的影响,保持足够的恢复力矩
3 关闭一切水密门窗,确保甲板开口处于良好水密状态
6 船舶如在航道内或港内发生失控船长应当机立断,实行应急措施,并尽可能控制船速,让出航道,用 VHF 报告港口当局和通告来往船舶,如遇船又无法让出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