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处于恶劣气象严重威胁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1 目的法律规范船舶处于恶劣气象严重威胁紧急情况的反应措施
2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船舶3 定义本文件中恶劣气象仅指严重威胁船舶安全的超常规强风或台风
1 船长是船舶处于恶劣气象严重威胁紧急情况应急反应的总指挥
2 大副、轮机长分别是甲板部、轮机部现场指挥,负责执行船长命令
3 各职船员服从命令、服从指挥,投入应急反应
1 恶劣气象严重威胁时的反应措施5
1 保持船舶浮力、稳性和强度方面: 检查并关紧甲板上开口和生活区水密门窗,确保水密; 监控货物和压载液舱液位,若发生变化,需查明原因,并计算其对船舶浮力、稳性和强度的影响(注意自由液面的影响)
2 系固方面: 检查并进一步绑扎可移动物品; 适当加强救生设备系固,应既能防止灭失,又不阻碍必要时使用
3 机舱机器和设备方面:进一步检查,并持续不断监控,防止推动系统、舵机和电站故障
4 人身防护方面: 通知全体船员,不允许随意到达因风浪过大而存在伤亡危险的具体位置; 甲板通道系妥牢固可靠的安全扶手绳索
5 报告方面:向生产运营部调度处报告(分管船还应向分公司现场调度科报告),以取得岸基地支持
6 当船舶甲板设备或上层建筑遭受破坏时,大副按船长指示,组织人员施救
施救人员应戴安全帽,工作衣的腰、领、袖口和裤脚扎牢,穿着救生衣,系妥安全带,并至少有另一人监督和保护
2 恶劣气象严重威胁时,操纵船舶的措施5
1 船长仔细分析气象报告,尽可能驶往风浪较小的海域;5
2 注意风浪对船舶的横移作用(尤其是压载航行),对风压有足够估量(尤其是减速航行),若环境许可,尽可能从险礁下风侧通过;5
3 常常测算船舶横摇周期,调整航向和航速,以防止谐摇(在横浪中航行尤为重要),并减少波浪对船体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