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药与爆破作业安全交底交底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与危害因素1
爆破工、电工、瓦斯检查人员无证上岗
使用黑火药,不同地质使用相同炸药,同一工作面使用两种或者多种炸药
放炮母线和连线同钢轨钢管等导电体接触
爆破作业前未及时通知附近人员快速撤离,寄到爆破通知后人员未及时撤离到安全区域
在前次残孔中继续钻孔、装药、起爆
在瓦斯突出或者煤层围岩中采纳干式钻孔,用明火、电焊、高压灯具以及电线裸露,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起爆
放炮通风后,未经专人认真检查就进入施工现场
找顶(排除洞顶危石)不彻底
二、安全注意事项1
装药作业应当符合下述规定: (1)洞内爆破作业前,应对钻孔情况逐个认真检查,并检查开挖工作面的安全情况
(2)装药时木质炮混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应撤至安全地点禁止人员穿戴化纤衣物
(3)使用电雷管时,装药前应将电灯及输电线路撤离开挖工作面,装药时应用投光灯、矿灯照明,开挖工作面不得有杂散电流
(4)严禁装药与钻孔并行作业
(5)装药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清点火工产品数量,剩余的炸药和雷管必须由领取炸药、雷管的人员退回库房
爆破作业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5)有关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述规定: (1)洞内爆破作业前,指挥人员、警戒人员、起爆人员等应坚守各自岗位,确保统一指挥
(2)洞内爆破作业前,指挥人员应组织所有的人员快速撤离,并将所有设备撤离至安全地点,警戒人员负责警戒工作,设置警戒标志
(3)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携带带有绝缘装置的手电筒
(4)洞内爆破之后必须经充分通风排烟,15 分钟后安全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主要检查有无盲炮、有无残余炸药及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岩块,支护有无变形或开裂等;当发现盲炮、残余炸药及雷管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