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产地证明书-证明书-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A 是出口商的声明和官方机构的证明合二为一的联合证明,产地证明书
联合国贸发会议优惠问题特别委员会对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A 的印刷格式,填制方法都有严格明确的规定,对所需纸张的质量、重量、大小尺寸,使用文件作了规定,并要求正本加印绿色检索图案,防止涂改或伪造
因此,填制必须十分细心,本证书一律不得涂改,证书不得加盖校正章
本证书一般使用英文填制,也可使用法文
特别情况下,第二栏可以使用给惠国的文种
唛头标记不受文种限制,可据实填写
⑴证书号码(REFERENCE NUMBER) 此栏不得留空,否则,证书无效
⑵出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GOODS CONSIGNED FR0M) 此栏填写出口商的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纳汉语拼音
如: 中国 杭州 北山路97 号 邮编:310007 (NUMBER 97, BEI SHAN ROAD, HANGZHOU, CHINA
POST CODE NO
310007)等 ⑶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GOODS CONSIGNED TO) 根据信用证要求填写给惠国的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受货人)
假如信用证未明确最终收货人,可以填写商业发票的抬头人
但不可填写中间商的名称
欧盟、挪威等国对此栏非强制性要求
假如商品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而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时,则可以不填
⑷ 所 知 航 运 方 式 和 航 线 ( 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此栏一般填写装货、到货地点(如始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等内容,对转运商品应加转运港,如 VIA HONGKONG
该栏还要填明预定自中国出口的地点和日期
如:ON/AFTER APRIL 15,2025 FROM SHANG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