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事故安全隐患排查触电事故与其他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小于 10mA 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大于 10mA 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抖,乃至人体窒息(“假死”),在瞬间或在两三分钟内就会夺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损害得极易发生的。所以,施工中做好好感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1. 防止触电损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椐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了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1.1 用电应该制定独立的施工施工方案,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敷设,竣工后办理验收手续。1.2 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法律规范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实行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1.3 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1.4 根椐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1.5 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实行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1.6 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推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1.7 实行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壁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1.8 采纳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常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1.9 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纳 TN-S 的四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了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施工场地不能同时存在 TN-S 或 TT 两个供电系统。注意事项有:1)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2) 采纳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3)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