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交接班制度及考核办法(一) 管理制度1、 凡两班制及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准确、清楚地填写交接班记录、签字交接。2、 交班人员必须在清整好设备和工作场所的前提下,向接班人详细介绍设备各部位的润滑是否良好,附属装置是否齐全可靠传动系统有无噪音、发热、振动低效等情况,操作机构是否灵活,有否失灵现象,运转状态有否可疑现象,维护、调整、检查情况并要认真填入记录中。3、 接班人员必须在接班时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情况与记录上填写的情况有无差异,如发现设备,附属装置等存在差异或不清楚等到应当立即提出意见,必要时拒绝接班,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接班班长处理,如因交班不清,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4、 当班问题当班处理。(二) 考核办法1、 有一台设备的交接班记录(含点检卡)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真实、不法律规范扣款 5 元。2、 有一台设备的文明卫生不符合要求扣款 50 元。3、 有一处工作场所的文明卫生不符合要求扣款 50 元。4、 有一次交接班不清导致设备不能运转扣款 20-50 元。5、 凡有备用设备的机台,如出现备用设备不能及时投入运转而影响生产扣款 50-250 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