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总则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法制观念,严格遵守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及安全操作章程和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2 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厂房、设施和设备,员工有权向上级领导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利进行拒绝操作并及时进行上报领导。3 工作之前必须根据相关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上班时不准佩带耳环、戒指、项链、指甲套等饰品及非操作用品进入工作场所。女工须把发辫放入工作帽内,方能进入工作场地和检查操作设备。所操作的设备,必须随时排除故障隐患。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润滑良好,保证设备安全。4 工作中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个人的工作交给他人。调整设备、拆卸防护装置时要先关机停电。5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清理工作场地。6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7 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示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8 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要有可靠的接地安全措施。9 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电工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资。10 对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放射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保管,严格管理。操作使用者必须根据相关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11 各种消防器材工具,按消防法律规范放置齐全,不可随便动用。12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挽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