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起“三不损害”的责任“三不损害”是我国为减少人为事故而实行的在作业中作业人员的一个互相监督原则,具体为:不损害自己,不损害他人,不被别人损害
笔者人为,“三不损害”虽然说指的是原则,我们更应把它看作是责任,只要人人负起这个责任,将有效降低人为安全事故的发生
负起“不损害自己”的责任
提起“不损害自己”,有人会认为,不损害自己不是问题,自己又不是傻子,每个人都知道保护自己
其实不然,现实中明知故犯的毛病在很多人身上都有体现
比方,明知安全意识很重要,却说一套,做一套;明知安全培训很重要,却不仔细做,不用心搞;明知习惯性违章的危害,却屡禁不止……这些现象都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都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
面对安全工作,我们必须克服认知上的盲点,坚决杜绝侥幸、自大、逞能、想当然心理,莫以患小而为之
工作中切实做到:第一个是加强自身安全学习,不断提高自我安全意识;第二个是工作时思想集中,精神专注,人在岗位上心要进入工作状态;三是积极主动参加安全教育训练,提高识别和处理危险的能力;四是遵守安全规章管理制度,遏制习惯性违章;五是虚心接受他人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纠正
负起“不损害自己”的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对单位负责
负起“不损害他人”的责任
在安全工作中,有相当部分人对自身的安全比较重视,而缺乏为他人的安全着想,常常发生因自己违章而致使他人遭殃的事故
他人的生命与自己的一样宝贵,不应该被忽视,不损害他人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不损害别人也是为了保护自己
不损害他人就要做到:第一个是不冒险蛮干,不制造安全隐患;第二个是注重与他人的沟通协商,对别人的提示和忠告牢记在心;三是仔细严格执行安全章程规定和指令;四是管理者不进行违规违章指挥,要做安全表率;五是监督并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
负起“不被别人损害”的责任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既要善待自己的生命,又要保护自己的生命,为自己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