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安全责任书为切实财务处现金及票证安全,防止发生盗窃和遗失等事故,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1.严格遵守保险柜操作程序,注意保密密码,并做到随关、随乱码。保险柜钥匙与印章分开存放。2.财会室存放零钞不得超过 250 元。保险柜内大额现金在校内存放不过夜,每天下班前,大额现金及时送银行。3.平常提送现金万元以上,要有二人以上前往。4.严格借款、借支票手续,空白支票要限额。5.下班后关好门窗,锁好桌柜。对电源、烟头、火种加强管理,人离电源关。6.财会室一定要坚持人离关门,锁防盗门的制度,杜绝无人门开的现象。7.电脑要有专人负责,常常维护,未经过批准不允许随意使用外来软盘。8.定期开会总结沟通经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苗头,要及时实行有效措施,立即纠正。9.对因不遵守操作章程而发生责任事故,除了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外还要追究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二、奖惩规定: l、本责任书由学校校园安全领导小组年度考核。2、经考核成绩达优秀,学校对责任人予以通报表扬并进行奖励。经考核成绩较差者,通报批判并实行责任追究。3、出现责任事故的,一年内取消评为先进模范等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触犯法律的的交法律机关处理。 三、责任限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主管部门负责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