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处安全检测、修理制度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明确规定了质检处安全检测、修理前的组织准备、检测、修理中的安全章程规定等。本制度适用于质检处检测、修理工作。2 相关文件:山东新华制药 XXXX 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标准》中的《安全检测、修理标准》。3 主要内容3.1 检测、修理准备3.1.1 由质检处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3.1.2 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做好检测、修理前的准备工作。3.2 检测、修理安全章程规定3.2.1 检测、修理人员持经签字批准的检测、修理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3.2.2 检测、修理人员在检测、修理中, 必须严格遵守检测、修理规程、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章程、按要求穿戴劳保护品、做好监护、备好防护器具、 指派检测、修理安全负责人。3.2.3 外单位来质检处检测、修理, 分管负责人和相应班组应该做好监督管理,有权进行制止任何违章检测、修理,杜绝事故的发生。3.3 电气检测、修理3.3.1 质检处电器检测、修理仅适用于一般正常维修, 其它检测、修理均由专业处室负责。3.3.2 对于质检处的电器检测、修理工作, 分管负责人酌情安排电工检测、修理,如有特别情况可经处领导批准,以保证质检处日常性工作的正常运转。3.3.3 从事电气检测、修理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检测、修理工作,检测、修理时必须穿戴劳保用品,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3.4 电气检测、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 分管负责人和相应班组应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检测、修理。3.3.5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根据相关规定选用熔丝,不允许随意用其它金属代替。3.3.6 电气设备必须要有可靠接地线。3.3.7 检测、修理完毕后,应检查线路情况,以免线路带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