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划分安全事故等级:6%kJDY.(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 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WtJ&y=M(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zxwg+:QO(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 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0TO_10D(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rg5]`--!=质量事故等级 @fqV0l!GR(一)一般质量事故: =_RcoG/^~凡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 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0 元(含 5000 元)以上,不满 50000 元的; b 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lY Px\P[(二)严重质量事故:5L-lpT8P凡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 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00 元(含 50000 元)以上,不满 10 万元的; b 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 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 2 人以下重伤的。 .?rbny(三)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 畴。 a 工程倒塌或报废; b 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 3 人以上; c 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 重大质量事故分 4 级 Vvm=MBgN (1) 凡造成死亡 3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300 万元以上为一级; Qj(vBo??D (2)凡造成死亡 10 人以上 29 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不满 300 万 元为二级; Z5G]p4 (3) 凡造成死亡 3 人以上 9 人以下或重伤 2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30 万元以上, 不满 100 万元为三级; <0u\dU (4) 凡造成死亡 2 人以上或重伤 3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不满 30 万元为四级。 \3Dk5cSDk+(四)特别重大事故: )jyq{Jb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 30 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 500 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 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