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助学金申请条件 贫困生助学金申请条件须知 根据学校《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及本系情况制定本意见,国家奖学金评比根据学校的评比办法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比将有关要求和规定强调如下: 符合以下条件的参加评选: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勤俭节约; 5、必须是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正式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如有以下情况者取消评比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或通报批判二次以上者; 2、在校学习期间行为不端正,有悖于《大学生行为准则》者; 3、有生活铺张浪费现象,使用高档消费品者(申报学生确需使用移动通讯工具的,系部须核查消费情况,如消费额度过大者不予申报,特别情况由系部出具书面说明,并经学校领导讨论批准)。 4、其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满足以下条件的同学可优先作为贫困生补助对象。 1、鼓舞我系学生参加各类活动,提高个人素养,为系部争光的。 2、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校、系通报表扬,或积极参加校、系竞赛活动并获奖的。 3、注重个人修养,行为举止大方,宿舍个人卫生文明修养分学期平均分 70 分以上的。 4、没有不及格科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