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安全章程规定1、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设专人负责,明确工作内容和施工步骤,统一号令
2、各单位必须对所属在用的起重机具进行妥善保管,及时维修,保持起重机具性能完好,安全附件齐全,并应在起重机械的明显部位标明最大起重量,保存好技术资料,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
每次使用之前必须安排专人认真检查所需用的起重机具是否完好,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新安装、自制自用以及经过大修改造的起重机械,必须经过安全、技术部门验收合格之后方可使用
3、依据所需起重物品的结构、重量及起吊场所的环境合理选择吊运方式和适当的起重机具,所选用起重机具的额定起吊能力应大于被起吊物重量的 1
2 倍以上,起吊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一般不小于 6,起吊链环的安全系数不小于 8
4、施工之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运路线等相关情况,清理工作现场的杂物
5、大件设备吊运时应进行合理拆分,分别做好标记,编号装运
6、起重时,施工人员不得站在重物下方、起重臂下、重物运动前方及重物可能倾斜的方向等不安全的地方,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吊具
禁止在吊运的重物上站人
不许吊着的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在特别情况下如需临时停留,应禁止一切人员在重物下站立或通过,且起吊人员不允许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7、在输电线路附近进行起重作业时,应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起重机械、装备、物体的最大回转半径范围以内,与输电线路的最近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应适当放大;雷雨天气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8、有电机车架空线的巷道中起重运输大型物件时极有必要实行停电等可靠的防触电措施
9、禁止吊拨埋在地下或凝聚在地面及设备上的物件
10、使用三角架起吊时,三角架应放置平稳,支腿与地面的夹角应当保持在 50°~60°之间,并应实行有效防滑、防陷措施
起吊过程当中要密切注意被起吊物重心变化及起吊机具的稳固情况
11、用人力抬搭大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