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及施工设备安全工作应急预案1、车辆驾驶员及设备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章程,严禁违规违章操作;加强对车辆、设备的检测、修理和保养,提高车辆设备的完好率。2、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急小组即赴现场处理和施救。3、车辆及设备在维修、使用过程当中,假如发生下述情况,处安全应急小组应在接到报告后 5-10 分钟内赶到现场救援,同时向处主管负责人报告。3.1 车祸。车祸发生后,假如有人员受伤,首先应抢救伤员,第一时间拨打 120 或 96399 急救电话和 122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告之具体位置,伤员情况及联系方式,并安排专人负责接车,及时送医院救治;同时注意做好现场保护工作,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车号,配合警方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3.2 车辆起火。车辆在维修或行驶过程当中突然起火时,驾驶(维修)人员应当立即将车辆熄火,利用自备灭火器灭火;如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时,驾驶(维修)人员应撤离火场,立即拔打 119 火警电话,告之具体位置,现场情况及联系方式,并安排专人接车。3.3 油锅失火。油锅在进行沥青炒拌时,现场必须要有多名工作人员,并配备灭火器材;操作人员应集中精力,注意掌握油锅温度。一旦发生火灾,现场操作人员应当立即使用干粉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如火势较大,难以扑灭,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拨打 119 火警电话报警,告之具体位置,火势及联系方式,并安排专人接车;同时在 3分钟内向处主管负责人及应急小组报告。假如出现伤员,还应同时拨打 120 或 96399 急救电话,将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4、假如出现人员伤亡,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处主要领导,由主要领导根据相关规定的时限和方式向上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并及时安排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