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安全生产职责1
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全权负责
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律规范、规定和上级指示
在下达生产任务时必须做到“五同时”
负责本车间的一切设备设施及工作场所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每周组织并参加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排除解决,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进行上报,并提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接受安全部门对安全生产的业务指导,领导车间班组安全员开展工作
编制车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新进人员(包括外来培训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严格贯彻上级部门的安全教育制度,对员工进行有策略,有方案有系统的安全思想、安全态度、安全技术、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并进行劳动纪律、规章管理制度、技术操作章程教育
负责检查员工执行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技术、工艺规程、操作章程情况,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考核,并将安全生产的优劣作为员工普级评先的重要条件
合理安排劳动组合,不具备独立上岗作业条件的工人,不准上岗独立作业,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稳定,未经安全部门许可不允许随意更换特种作业人员
负责组织制定本车间的计划检测修理,与生产同步进行的检测修理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进行生产试验和临时安全措施,并亲临现场落实执行,制止冒险作业,不允许违规违章指挥
本车间发生伤亡事故,要组织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实行应急措施,对重大险、肇事故要亲自查明原因,接受教训,实行改善措施,并进行事故教育
新设备、新装置投产前检查是否符合“三同时”原则,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有权利进行拒绝投产
负责车间“三级危险区域”动火的审核,并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
组织制定和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仔细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