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防护措施为保障公司辐射工作人员和广阔公众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辐射防护措施》,公司的辐射工作人员必须在日常性工作中遵守本措施
1、辐射防护原则1
1 坚持实践的正当性原则1
2 坚持计量限制和潜在的照射危险限制原则1
3 坚持防护和安全最优化原则2、密封管理过程当中辐射防护的有关规定:2
1 安全意识:公司辐射工作人员应培育和保持良好的辐射安全意识,在思想上对防护与安全事宜实行深思、探究和虚心学习的态度,把防护与安全视为高于一切的方针和程序,明确每个人员对防护与安全的责任
2 降低事故可能性:辐射工作中应实行相应措施以尽可能减小人为错误导致事故和事件的可能性,具体包括:2
1 所有公司辐射工作人员均应通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辐射工作人员资格,能理解自己的责任,并能正确的推断和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
2 根据行之有效的原则制定操作程序,使设备的操作或使用尽可能简单
3 设置适当的安全系统和控制程序,以尽可能减小人为错误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照射的可能性并提供发现和纠正或弥补人为错误的手段
3、密封源实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辐射工作人员应根据下列要求使密封源始终处于受保护状态,防止被盗和损坏
1 确保密封源的实物保护符合相关要求,保证将源的失控、丢失、被盗或失踪的信息立即通知公司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及环保部门
2 应对密封源运用设置其潜在照射的大小和可能性相适应的多层防护和安全措施,即做到纵深防备,确保当某一层次的防备措施失效时可由下一层次的防备措施予以约弥补或纠正达到,以防止可能引起照射的事故、减轻可能发生的后果
4、相关安全评价的有关规定: 在不同工作阶段,包括安装、调试、维修过程当中,须对防护与安全措施进行安全评价,以分析外部事件对密封源的影响并在密封源与其附属设备自身事件的基础上鉴别出可能引起正常照射和潜在照射的各种情形,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