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转保障部副部长安全职责1)在公司部长的带领下,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工作,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危险源辨识,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重要责任,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仔细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3)根据公司进展需求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4)仔细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监督检查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情况,防护设施安全情况,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按时复查、根据公司规定落实整改和处罚意见。5)负责审查外来施工队的相关资质,按要求资质齐全后和施工队签订安全协议,要常常进入施工场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实行有效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分析。14)对在安全生产过程当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向公司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对事故责任人有权提出批判和处罚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