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场安全文明施工须知安全文明施工 各承包商正式进场前,须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环境管理协议》(本协议一式二份)。 各承包商须至少提前一周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提出员工工作证办理申请,所 有 员工凭工作证出入施工场地。 各承包商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必须进行公司 、 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并仔细做好记录工作 。 各承包商对各分项工程进行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且受交底者需履行签字手续 。 各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需经培训考试合格之后方可持证上岗 ,并严格根据期复审 ,不得超期使用 。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每周召开安全例会对查出问题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 。 各承包商使用的塔吊 、电梯 、井架、吊机(吊船)和脚手架等须认仔细真的做好检查验收 , 待验收合格之后方可挂牌使用 。 各承包商进场须佩戴有该公司名称或标志的安全帽 ,以便识别与管理 。 各承包商在施工区域 、主要施工部位 、作业点 、危险区域 ,通道口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示标识 。 各承包商须严格执行相关施工用电安全标准和规定,所有电气设备(设施)需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开关箱”制度 。 材料设备进出施工场地须严格执行《材料设备进出场管理制度》。 办公室、仓库、生活区、易燃易爆材料设备堆放区及工作场所、动火作业现场等处须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配置数量足够的灭火器材。 保持地盘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严格根据 JGJ59-202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要求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资料。 如违反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将根据《安全文明施工违规罚款条例》受到相应处罚。 承包商须提交资料 安全管理架构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施工方案; 新入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场地防火管理制度; 开工之前提交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