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副矿长安全目标责任书为了确保全矿安全有序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矿山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一、 安全管理目标:实现 2025 年度全矿安全目标:1、杜绝重伤以上事故;2、轻伤事故控制在轻伤率 0.03%;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4、重大火灾事故为零;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6、重大职业危害事故为零;7、重大交通事故为零;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持证率必须到达 100%;9、隐患整改率必须到达 100%;10、粉尘浓度合格率达到 90%。二、 安全工作职责 :1、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权负责。2、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3、全权负责选矿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4、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原则,杜绝“三违”作业。5、按“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6、组织制定、修订选矿厂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安全操作章程,并督促、检查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7、对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点)要实行监控措施。8、仔细配合安委会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实行整改措施,并督促、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9、定期组织召开全矿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不足。10、及时、如实上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人员对职责范围以内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和安全检查及措施落实,加大三违处罚力度,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三、 目标考核和奖惩:1、经考核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2、发生死亡 1 人或 1 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处罚规定执行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时依照有关法律追究其有关责任。3、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按发生事故率倍数相应减少奖励金额,每超一倍,减少 2 千元。四、责任时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矿 长: (签字)选矿厂副矿长: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