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爆破工程合同甲方:曲靖市麒麟区三宝兴龙吉鑫采石场 乙方:黄树勇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证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达成一致,定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曲靖市麒麟区三宝兴龙采石场矿山开采爆破工程
2、工程地点:云南省曲靖市三宝镇兴龙村委会亮子村小组
二、工程内容及工期1、承包内容:曲靖市麒麟区三宝兴龙吉鑫采石场矿山开采爆破工程,乙方负责矿山钻孔及爆破所需材料费用
2、工程承包日期:从 2025 年 6 月 15 日至 2025 年 6 月 14 日止
三、爆破单价、工程数量核算与确认及付款方法1、爆破单价:经双方协商,按单价 8 元/m3 计价
(爆破材料价格为:炸药 12250 元/吨,电雷管 2
50 元每个,如有爆破材料超出该价格,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
2、爆破工程数量:工程数量约 10 万方,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工程用料,每月甲乙双方以现场实际收方核算为准
3、付款方法:按工程施工进度每月按当月工程量扣去甲方所有费用后的余款 100%结算;协议规定的全部工程完成后,甲方于下一个月时间以内给乙方结算并付清全款给乙方
甲方按时结算工程款,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工程款
四、甲方责任与义务1、甲方负责爆破工程的领药、卸药、装药、堵孔、连线、警戒、起爆、盲炮处理等及安全防护工作,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章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2、负责撤离爆区内的移动设备和人员
每次爆破之后,渣石必须及时清运,以免影响后续爆破施工;如安排不当造成影响后续爆破施工,由此而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并承担乙方一切费用
3、负责爆破施工现场周围居民及其他第三方的协调工作,若乙方正常的爆破施工情况,周围居民及其他第三方阻挡工程,致使工期延误,由甲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以上工作的一切费用
4、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间,不得以任何无矿理由要求乙方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