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办法为了妥善处理重大旅游安全事故,依照国家旅游局发布的《重大旅游安全声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根据兰花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专人负责制 成立总经理为首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是指:1、造成海内外旅游者人身重伤、死亡的事故;2、发生在本宾馆的重大火灾及其它恶性事故;3、造成其他经济损失严重的事故
三、事故的发生后 一、应快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上作、保护事故现场 并及对报告公安分局
假如发生火灾报 110(消防支队),假如发生人身伤亡报120
(二)在公安或相关部门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现场抢救上作需移动物证,应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三)伤亡事故的发生后,在组织抢救的同时,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已及在国内的保险情况,并迸行登记,能够询问的应当及时询问, 有死亡事故的应当注意保护好遇难者者的遗骸、遗体,对事故现场的行李物品,要认兵清理和保护,异逐项登记造册
(四)、伤亡人员中有 j 每外游客的,在对伤亡人员核查清楚后,要及时上报外管处,由市局外管处通知有方面
(五)在伤亡声故处理过程卢,应认仔细真的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接待)遇难者的遗体和遗物的处理以及其他善后工作
并联系相关部门为伤残者或伤亡者家属提供以下证词文件 :1、为伤残人员提供医疗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书”;2、为骨灰遣返者提供:法医出具的“死亡鉴之书”;丧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书”;3、 为遗体遣返者提供: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书”,医院出具的“尸体体防腐证明书”,防疫部门检疫后出具的“-棺材出境许可证”
(六)如责任在宾馆者,应妥善处理好伤亡的赔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人员及共家属进行身伤、亡及财物损失的赔偿;协助保险公司办理对购买入境旅游的保险赔偿者的保险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