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工安全规程1、锅炉投入运转前,应对锅炉本体、安全附件、给水设备、鼓风机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才能启动开机。2、锅炉升火、升压时,应该先开引风机通风 5 分钟,排出炉膛和烟道内残存可燃气体。3、锅炉升火速度应缓慢,从冷炉升火至运转状态时间不得少于 1—2 小时,从热炉压火至运转状态不得小于 0.5 小时。4、每班应当定期排污 1—2 次,确保水位清楚、准确、可靠。水位变动范围不得超过正常水位±40 毫米。5、应当定期排污宜在高水位低负荷时进行,每次排污量约使水位下降 30~50 毫米。6、每周应手动安全阀排气试验一次,防止阀芯和阀座粘住,确保安全阀灵敏、可靠。7、每月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检查压力表是否工常、准确。8、每周应对备用给水设备(如蒸汽楚、注水器)试运转一次,保订其运转良好。9、每班必须做好锅炉水质,处理工作。①、采纳钠离子交换器时,应按操作章程作业保证给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②、采纳炉内加纯碱处理时,应当定期投放增加药量。10、每班应检查引风机、炉排等轴承润滑油脂情况,及时给予补充。11、每班应清除锅炉内积灰,冲洗地板,擦净锅炉、水泵、风机等设备上的积灰、油脂,保持锅炉房干净,做到文明生产。12、锅炉运转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每小时进行 1 次运转记录。13、锅炉运转期间,应当随时检查锅炉人孔、手孔及受压部件是否有泄漏变形等异常现象。14、锅炉运转期间,应当定期检查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炉排等运转情况。15、夜间压火期间,应有专人值班。检查压力水位是否正常,检查炉膛内煤层有否熄灭或复燃等情况。16、锅炉对外供汽时,应该先打开分汽缸、蒸汽管下的疏水阀排尽冷凝水,而后稍开供汽阀进行暖管,最后再开大供汽阀对外供汽。17、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没有司炉操作证的人员不准上岗独立操作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