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使设施设备运转和管理工作更加有效,符合 GSP 规定。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3、适用范围:门店对设施设备。4、责任:门店养护员。5、内容:5.1、门店设施设备必须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规定要求,按需要由公司统一添置和更换。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帐,并附购进发票和产品合格证留存备查;5.2、门店养护员应每季度对仪器设备使用和运转进行检查养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在养护过程当中应当及时将设备运转情况及维护情况及时记录于“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情况记录”表中;5.3、门店养护员应建立门店仪器设施设备管理台帐,将现有的和新添置的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情况记录上,记录内容要完整;5.4、温湿度表校验工作按如下规定进行:5.4.1、公司质管部门每年定期对各门店的温湿度表进行校对,并仔细做好校对记录。合格的由公司出具校对凭证并将温湿度表交还门店使用.5.4.2、日常性工作中门店应常常对温湿表自行查验发现不合格及时送检。6、相关表格: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情况记录、计量器具检验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