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坍塌安全技术管理措施为预防坍塌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安全,依据《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对施工企业提出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坍塌、边坡坍塌、基础桩壁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倒塌等。1、土方开挖编制施工方案,制定防护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业。土方开挖时,应对相邻道路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观测。2、施工单位应编制深基坑(槽)、高切坡、桩基和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撑系统等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审查。 深基坑(槽)是指开挖深度超过 5m 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 5m 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高切坡是指岩质边坡超过 30m、或土质边坡超过 15m 的边坡。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撑系统是指高度超过 8m、或跨度超过 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或集中线荷载大于 15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3、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当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施工单位应组织排水,对基坑实行保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时,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4、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以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5、施工单位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内造成边坡塌方或土体破坏。基坑(槽)开挖后,应当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在施工过程当中,应当随时检查坑(槽)壁的稳定情况。6、模板作业时,施工单位对模板支撑宜采纳钢支撑材料作支撑立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支撑立柱基础为泥土地面时,应实行排水措施,对地面平整、夯实,并加设满足支撑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后,方可用以支撑立柱。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行成整体。7、楼面、屋面堆放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具或其他物料时,应当严格控制数量、重量,防止超载。堆放数量较多时,应进行荷载计算,并对楼面、屋面进行加固。8、临时建筑外侧为街道或行人通道的,应实行加固措施。禁止在施工围墙墙体上方或紧靠施工围墙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施工围墙外侧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