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安全事故五项原理从安全角度讨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的原理有如下 5 种。1. 能预防的原理 工伤事故是人灾,与天灾不同,人灾是可以预防的。要想防止事故的发生,应该立足于防患于未然。因而,对工伤事故不能只考虑事故的发生后的对策,必须要把重点放在事故的发生之前的预防对策。安全工程学把防患于未然作为核心,安全管理强调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正是基于事故是可能预防的这一原则上的。在事故原因的调查报告中,常有“事故原因是不可抗拒的”记载。所谓不可抗拒,只能对天灾可言,作为人灾的事故,通过实施有效的对策,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开的,是可以防患于未然的,是可能预防的。2. 偶然损失的原理工伤事故的概念,包括着两层意思:第一个是发生了意外事件;第二个是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事故的后果将造成损失。所谓损失包括人的死亡、受伤致残、有损健康、精神痛苦等等;损失还包括物质方面的,如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烧毁或者污损,设备破坏、生产减退、赔偿金支付以及市场的丧失等。可以把造成人的损失的事故,称之为人身事故;造成物的损失事故称之为物的事故。人身事故又有三种:第一个是由于人的不安全动作引起的事故,例如绊倒、高空坠落、人物相撞、人体扭转等;第二个是由于物的运动引起的事故,例如人受飞来物体的打击、重物压迫、旋转物夹持、车辆压撞等;三是由于接触或吸收引起的事故,例如接触带电导体而触电,受到放射线辐射,接触高温或低温物体,吸入有毒气体或接触有害物质等。 因而,事故与损失之间存在着下列法则:一个事故的后果产生的损失大小或损失种类由偶然性决定。反复发生的同种类事故,并不一定造成相同的损失。 也有在发生事故时并未发生损失,无损失的事故,称为险肇事故。即使是像这样避开了损失的危险事件,如再次发生,会不会发生损失,损失又有多大,只能由偶然性决定,而不能预测。因此,为了防止发生大的损失,惟一的办法是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3. 继发原因的原理 事故与原因是必定的联系,事故与损失是偶然的关系。 继发原因的原理,就是因果继承性。 “损失”是事故后果;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前时间最近的一次原因,或称近因;造成直接原因的原因叫间接原因,又称二次原因;造成间接原因的更深远的原因叫基础原因,称远因。企业内部管理缺欠、行业和主管部门在政策、法令、制度上的缺陷以及学校教育、社会、历史上的原因,可列为基础原因。 由基础原因继发间接原因,再继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