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施工安全交底1.作业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制作法律规范和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做到‘三不损害。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3.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时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严禁喝酒后作业。4.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对发现的危险情况必须立即报告,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5.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施工工作。6.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过领导同意不得拆除和随意挪动。7.上班作业前,应当仔细查看在施工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齐全与否、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8.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内,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和防火措施。9.防水卷材采纳热熔粘结,使用明火操作时,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配有灭火器材,周围 30 米以内不准有易燃物。10.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交底人签字 接底人签字2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