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检查记录单 位启用时间 年 月 日截至时间 年 月 日填 写 说 明1、本表作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行防火检查的记录。2、记录应当仔细、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清楚。3、填写时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4、本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检 查 要 求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 1 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 1 次防火检查。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每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二、责任人或管理人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情况;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消防安全操作章程落实情况;3、消防(控制室)值班、建筑消防设施运转情况;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情况;5、防火检查、巡检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6、员工消防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习落实情况;7、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情况;8、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三、部门负责人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章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5、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防火检查记录检查负责人(签名) 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