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支护安全要求1. 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实行有效的支护。2. 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当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该先将施工人员快速撤离现场,再行加固。3. 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 5~8 米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4. 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 米。如遇石质破裂、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5. 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当保持在 0.2MPa 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6. 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当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 1.5 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7. 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快速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8. 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推动,应当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尤其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9. 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10. 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结实。木板之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 2 米的工作平台上应当设置不低于 1 米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11. 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12. 在洞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