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楠竹林小学防校园欺凌责任书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校园欺凌(暴力)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要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我校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为保证治理效果,特签订如下责任书:一、治理目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在校生,在校园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上、放学途中
三、工作组织:组长:鲁琼、杨良;副组长:陈钢、马俊强;成员:中层干部、各班班主任、课任教师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责任1、开展教育
学校德育处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
教科处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加强预防
校长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6580605并明确负责人张宁
3、及时处理
班主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4、监督指导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
校办要对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第一责任人、各责任人沟通,做好记录,必要时向学校报告
5、教师责任:班主任直接与学生接触,最能及时把握学生动态,一要利用一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