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仪器设施设备管理及应用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自治区、地区、县逐年加大教育投入,为学校装备了一大批远程教育、班班通、电教、实验仪器及音体美卫图劳等设备设施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学校现有远程教育、班班通、电教、实验仪器、音体美卫图劳等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益,切实提高教育质量,现就学校远程教育、班班通及其各类教学仪器设备设施管理及应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1、各学校要成立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使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电教、实验仪器、音体美卫图劳等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或主任任副组长,各功能室的管理员任成员,领导小组名单要在各功能室悬挂上墙
2、领导小组要根据洛浦县教育局颁布的教学仪器设备设施管理使用规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电教、实验仪器、音体美卫图劳等设备设施的管理及应用工作,加强各功能室的规划、建设、管理、应用和考核等工作,为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物质保证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1、各学校所有已装配有教学设备的场室均要上墙张挂相应的管理制度,学校要组织师生、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内容,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实施设备管理应用工作
2、教学仪器设备设施为国家资产,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有教学仪器设备设施各学校必须建立总帐和明细帐
帐目要按照:远程教育计算机教室设备、远程教育多媒体教室设备、远程教育接收设备、电教通用设备,班班通设备、语音室设备、图书设备,物理、化学、生物、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等仪器器材,分类单独建帐
各类教学仪器设备设施要做到及时登帐、核对,定期清点,确保帐物相符、帐卡相符,每个室的仪器设备要建立一式三份的帐本,学校教务处、财务室及各室葛存一份,帐本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