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相关知识纲要(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问答第一章1、590 号令是在何时的哪次会议上通过,什么时点正式实施?答:在 2011 年 1 月 19 日的国务院第 141 次常务会议上通过,于 2011 年 1 月21 日起正式实施2、制定本条例的目的是什么?答:①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②维护公共利益③ 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3、征收补偿应遵循的原则?答:①决策民主②程序正当③结果公开④ 公平补偿4、实施程序正当的意义是什么?答:程序正当是为了保障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的① 补偿方案的制定与修改权②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制定权③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权④ 补偿方式选择的知情权、参与权⑤ 征收补偿各个环节的行政救济权和司法救济权也是做好群众工作,顺利推进工作的重要条件5、实施结果公开的原因是什么?答:①有助于堵塞暗箱操作,防止房屋征收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征收补偿款② 有助于增加房屋征收透明度和公信力,预防和减少侵权渎职犯罪的发生③ 有助于审计机关对征收补偿费用进行监督④ 有助于保护被征收人的知情权,促进公开、公平、公正6、公平补偿原则体现在哪两个方面?答:①补偿与被征收财产价值相当②全体被征收人应适用统一的标准7、征收补偿过程中,负责、组织实施、承当具体工作的主体分别是什么?P2答:①负责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② 组织实施———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③ 承担具体工作一一房屋征收部门委托的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具体工作8、在征收补偿过程中,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工作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答:依据 590 号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9、590 号令第五条规定: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而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商业服务性质的单位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依据是什么?答:590 号令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释义为:① 承担具体工作的实施单位应不以赢利为目的,其所需工作经费由政府财政给予保障② 承担具体工作的实施单位性质,为了与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保持一致,本条例不做明确规定③ 具体情况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10、房屋征收部门对征收实施单位在什么范围内实施的行为负有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答:在委托范围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