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珠海品成 XXXX 有限公司(盖章)乙方: 身份证号: 签名:乙方以珠海品成 XXXX 有限公司承接的珠海市金湾区佳铖电子厂厂房(三期)监理业务。因项目管理工作需要,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1、乙方承接本项目监理业务后,应根据国家、省市主管部门规定履行监理职责并配备相应监理人员;2、乙方因为监理质量事故造成经济和甲方信誉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3、若乙方未能对项目实施有效监理,项目在质量和安全检查中有不合格的和名次排在后面被提出批判和处罚的,甲方将分别处以该项目经理费 1%的罚款,甲方将视具体的情况给予通告批判或直接安排人员负责监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4、若乙方所承担的监理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公司被行政处罚的,罚金由乙方全额承担。5、若乙方所承包的监理项目出现不良行为如因非甲方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牌,应该积极协调业主、施工单位解锁,停牌超过五个工作日后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 5250 元,并从第 6 个工作日开始,每天增加 1250 元,直至复工为止6、乙方监理的项目如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甲方企业被扣分、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 1250 元/分。总监扣分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 250 元/分。专监及监理员扣分不记管理违约金。甲方:珠海品成 XXXX 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签名):法人代表(委托人):2025 年 月 日 202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