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实验室安全、保密制度一、每个实验室或分室都要设一名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检查,有权立即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各级领导要支持安全员的工作。二、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条例,并悬挂墙上,严格贯彻执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本室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各种仪器及有关设备的操作章程以及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根据相关规定在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报相关部门经批准后,方可领用,同时要制定出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五、各种压缩气瓶,不得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禁止敲击和碰撞,夏季要防止烈日暴晒,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六、电气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实验室必须接拉的临时线,用毕立即进行拆除。七、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根据相关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触电阻。八、使用电炉作实验时,必须要有专人看管,底垫石棉网,不准随意离开,防止发生火灾。九、实验完毕后,应作好实验记录,整理好实验仪器、各种用具。离开实验室前要检查水龙头、门窗、电灯、电源是否关好,要把精密仪器放回至原处。十、任何人不准随便配置实验室的钥匙,如因工作需要必须配钥匙,要经本室安全负责人批准。十一、对因违规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和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立即向院、系(所)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出从严处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瞒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象者,应予从严处理。十二、健全安全规章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各种安全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实行补救办法。十三、对违反本制度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而自行其是的,学校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立即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作出限期整顿和改造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实行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经过上级相关部门测试合格之后,方可重新工作。十四、实验室承担保密科研项目的测试数据,分析结论、阶段成果和各种技术文件,均要按科技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