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在高空作业活动过程当中发生的事故态势,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事故控制在最低范围,特制定本应急预案。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高空作业过程当中发生的紧急事故的应急处理。2. 事故应急处理人员设置在每个施工点设立事故应急处理中心。组长:主管生产经理成员:由质安员、驻施工场地医务代表、保卫人员等组成。3. 事故应急处理物资急救担架;药箱(包括常见止血、包扎等物品、药品);通讯联络工具;运送伤员的车辆。4. 应急处理中心的职责4.1 主任负责组织、指挥处置紧急事故。4.2 应急中心成员要服从分配,随时准备执行抢救任务,任何人不得贻误战机。4.3 应急中心成员要参加急救常识培训。5. 应急措施5.1 施工过程当中假如发现高处作业安全设施存在缺陷、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时,务必及时上报立即停止作业。5.2 一旦发生事故,应急中心应当立即做出反应,进行人员、物资及设施的抢救,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3 若因人员伤亡重大,在驻现场的医务人员进行简单的包扎、止血的同时,立即向 120 急救中心求援,要说明出事地点,并说明路口等待人员的特征、位置等。5.4 发生事故后,在紧急急救的同时要向集团公司报告。5.5 若因施工人员操作失误或因安全设施缺陷造成的事故,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和更新。5.6 事故的发生后,安排无关人员快速撤离现场,妥善保护好事发现场,确需移动某些物件时,应该做好标识,以便查找事故原因。5.7 对事故原因要仔细分析,严格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6. 联系方式急救电话:120公司武装保卫科、质安科: XXX4施工点应急领导组值班电话(24 小时昼夜值班)在建厂部的保卫科电话、质安科电话(外地施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