齿轨车跟车工技术操作章程一、适用范围第 1 条 本规程适用于英国亨斯莱特公司生产的 JH—112/900 型齿轨车跟车工(国产齿轨车跟车工可参考执行)
二、上岗条件第 2 条 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学习有关装、封车各项管理规定,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 3 条 负责连车、车辆编组、摘挂钩、道岔操作和摘挂红尾灯、信号联系等工作
三、安全章程规定第 4 条 上岗之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第 5 条 机车行驶时,必须坐在驾驶室内;严禁扒车或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第 6 条 严禁在机车行驶过程当中上下车
第 7 条 必须随身携带口笛,用以与机车司机联系,发送信号时必须准确、清楚、宏亮
严禁用手势或口头喊话代替信号
联系信号为:一声(长)为停、二声为机车向跟车工方向运转、三声为机车向远离跟车工方向运转
第 8 条 仔细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
四、操作准备第 9 条 接班后必须对车辆连接器、连接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合格之后方可使用
第 10 条 连车前检查待运车辆装封车情况,装封车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车辆,有权利进行拒绝连车运送
第 11 条 检查斜巷运输是否根据相关规定使用保险绳,并检查牵引车数量、重量是否符合规定
第 12 条 运转前必须对各车辆间的连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 13 条 斜巷行车之前要发出行车警示信号
五、正常操作第 14 条 必须对列车组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工作完毕并合格,上车坐稳后方可通知司机开车
第 15 条 行车时负责观察后部车辆运转情况,发现车辆掉道或有人扒车时及时通知司机停车处理
第 16 条 监督提醒司机根据相关规定发警告信号和在道岔、弯道段减速慢行
第 17 条 行车途中遇到障碍时,必须在停稳车后方准下车处理
第 18 条 机车通过风门时,严禁将两道以上风门同时打开;如列车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