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施工方案为确保工程顺利展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贵州省有关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本项目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的施工方案
一、工程简介及项目周围现状本合同段路线全长6
071031公路
路线自本合同段起点采用380m桥梁跨越季节性冲沟后设置雨格互通立交,以后为3公里长的路基和隧道,路基线路处于两山间的低凹处切右侧山脚经过,在营上村K53+830处采用隧道穿越大山
本合同段路线位于贵州一级高原面向南倾斜的斜坡地带,地势总趋势西高东低、北高南低,起伏剧烈
深切沟谷岸坡陡峻,陡岩发育,覆盖层较薄,大部分基岩裸露,植被稀少,为侵蚀-----剥蚀地貌形态本合同段地形起伏较大,从起点开始至终点,路线逐渐提高
二、指导思想及水土、环境保护的目的(1)指导思想首先教育本项目部干部、职工、施工人员、民工队伍从思想上认识到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在当今社会和生产建设上的重要意义,认识到人类只有一个地球,为经济的持续发展,为了我们自身的利益,更为了后代子孙的长远幸福,我们必须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切实可行地采取各项措施,把各项实际工作做好
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在综合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方向,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针对水土流失的特点,因地制宜地配置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对林地、旱地等流失轻微但存在流失潜在危险(坡度在15º以上)的,采取“预防为主”的保护措施,对新石场的开发建设项目,应视为重点防护区,加强预防保护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三、建立水土与环保机构及分工为确保本工程水土与环境工作的顺利开展及保证,本项目特地建立了水土与环保领导小组及机构,组长由项目部经理余隆友担任,副组长为副经理蔡正荣,常务为安全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