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 (国办发〔X〕2 号)和《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X 省农业水价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 府办〔X〕139 号)精神,建立健全农 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进展, 加快建设资源节 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 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 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 可持 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 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 集约化转变,到 X 年基本形成符合实际、具有特色的农业水价管理模 式。二、工作任务(一)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各县(市、区)要根据灌区实际情况,根据“有利节水、有利计 量、方便管理”原则,科学设置计量点,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按省要求 全部实现斗口及以下计量供水;小型灌区和末级渠系根据管理需要细 化计量单元;使用地下水灌溉的要计量到井, 有条件的地方要计量到 户。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需在指定位置补充安装计量设施,新建、改扩建工程计量设施的安装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对于已实施节水改造的灌区,在骨干工程和末级渠系 配套安装计量设施,在高效节水灌溉管道进口设置水表, 实行计量供 水,计量到斗口,有条件的计量到户。地下水超采地区要在 3— 5 年内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结合灌区改造和节水灌溉项目建设, 重点 推动中型灌区用水计量设施建设。 同步实施信息化建设,在取水口和 主要分水口建设取水量监测、图像或视频监控、网络通信等设施。根 据灌区工程渠道输水方式(渠道或管道),采纳相应的流量监测设备。 流量监测设备的选型要结合地形地貌、渠线布置及供电情况确定。〔责 任单位:市水务局、进展改革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二)建立农业水权制度。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以中型灌区为重点,根据先重 点中型灌区再一般中型灌区的原则,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 标为基础,严格实行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分批推动农业取水许可管理。 X 年底前,完成重点中型灌区取水许可证的发放,实现用水计划等日 常监督管理;X...